各相关职能部门、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审核评估第三阶段“自评与改进”工作任务,根据学校审核评估第三阶段总体工作安排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编制工作。
一、工作要求
1. 自评报告内容要写实,应落实到具体的措施与成效上,要有相应材料支撑。报告内容应以文字为主,其中问题分析(即自评报告第二部分第2~6个二级指标点下列出的“问题及改进措施”部分)不少于相应一级指标点总字数的三分之一。
2. 自评报告内容应与支撑材料一致。
3. 自评报告、支撑材料排版格式要求详见附件。
二、说明
1.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评估办邮箱shpgbgs@cuit.edu.cn。
2.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应对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内容严格把关,学校将在“预评估和整改”阶段进行专项检查,听取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,并提出整改意见。
3. 相关工作如有不明和冲突之处,由评估办负责解释和协调。
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2016-3-3